鉴于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首发上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及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31989.85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7号《关于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00万元,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为23.20元,共募集资金1020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13.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1、网络、通讯、终端产品马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
3、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审批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项目核准情况 |
1 | 网络、通讯、终端产品马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4,000.00 | 20,000.00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高技[2007]927号文核准 |
2 | 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 | 8,203.39 | 8,203.39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高技[2007]879号文核准 |
3 | 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 3,786.46 | 3,786.46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高技[2007]878号文核准 |
合 计 | 35,989.85 | 31,989.85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及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已分别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后,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鉴证字e-001号《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及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62,783,849.41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金额 | ||||||
实验室改造工程费用 | 设备购置支出 | 研发费用 | 渠道建设投入 | 基本预备费 | 流动资金占用 | 合计 | ||
1 | 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12,696,028.57 | 4,053,313.62 | 5,810,000.00 | 1,339,534.98 | 23,072,810.23 | 46,971,687.40 |
2 | 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 920,000.00 | 2,720,962.01 | 12,171,200.00 | 15,812,162.01 | |||
合计 | 920,000.00 | 15,416,990.58 | 4,053,313.62 | 5,810,000.00 | 1,339,534.98 | 35,244,010.23 | 62,783,849.41 |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62,783,849.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及dmb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2,783,849.41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2,783,849.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783,849.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的专项意见》,专项意见认为:星网锐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星网锐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结构同意星网锐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