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7号《关于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20元/股。截止2010 年6月10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2,08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1,86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774.2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445.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10日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513.09万元,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445.74万元之间存在差额932.65万元,是根据财会[2010]25号文的规定,公司对上市费用金额的认定进行追溯调整的金额。
二、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超募部分的4600万元归还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具体归还明细如下:
> 公司名称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3000万元 | 2010/11/02-2011/05/02 |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1600万元 | 2010/12/02-2011/06/02 |
合计 |
| 4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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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保证在归还上述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600万元归还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4,6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保荐机构意见: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