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2-3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7号《关于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20元/股。截止2010 年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尚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不含银行存款利息)为47,799.89万元。
二、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超募部分的4000万元归还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具体归还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福州东大支行 | 4000万元 | 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11月25日 |
合计 | - | 4000万元 | - |
注:本次偿还贷款系公司法人透支账户的部分透支金额,透支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要,透支实际发生期间为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10月18日,到期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25日。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归还上述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归还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保荐机构意见: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星网锐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